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嘿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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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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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wrecollect
时间:
2016-12-15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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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4年,经六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具有较高教学、科研、医疗水平,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等中医药院校,现为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于2004年获得全国首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2007年全国首家通过教育部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单位,2008年被确定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2009年和2014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地处风光秀丽的北国名城哈尔滨市,校园环境优雅,绿树成荫,建筑中西合璧,风格独特,教学主楼和礼堂为典雅的欧式建筑,属国家级保护建筑;校园内21尊古代著名中医药学家雕像以及“经方小道”等,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园——“大医之路”。
学校下设11个学院、11个附属医院(9个非直属)、1个研究院、24个教学医院和62个实习基地。设有21个本科专业及13个专业方向,涵盖医、理、文、工、管、法等多个学科门类。有28个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6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88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62人,硕士研究生1830人,本科生9971人,专科生2595人,留学生224人。
学校设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家首批第二类特色专业(中医学)建设点和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中药学、药物制剂和针灸推拿学)建设点。中药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为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领军人才梯队15个,有国家精品课程8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省精品课程22门,校精品课程52门。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院校,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院校之一。学校教学实验中心首批确定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十五”以来,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0项。学校获全国首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称号。
学校为教育部高等学校中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世界中医药联合会中药化学专业委员会和中药鉴定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高等中医药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0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4个,黑龙江省校企合作工程技术中心2个,科技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黑龙江省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平台1个。现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单位。“十五”以来,获得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立项2418项,其中国家“973”项目4项、“863”项目1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806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类)一等奖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类)一等奖1项、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5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类)一等奖6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一等奖6项,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类)一等奖1项。学校培养的博士撰写的论文分别于2008年和2012年获得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在中药血清药物化学研究、中药天然药物药效物质基础研究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在方剂配伍规律、针灸作用机理研究和中医药治疗内科、妇科、肾病等重大疾病的临床研究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学校附属第一医院(临床医学院)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学校附属第二医院(针灸推拿学院)是我省首家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认定的中医院,为全国首批现代化中医院建设单位。两附院有国家重点专科20个、省重点专科30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3184人(校本部118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887名,博士生导师114人,硕士生导师375人,有45位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国医大师1名,国家教学名师3名,全国先进工作者2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巾帼建功标兵1名,全国模范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师6名,现有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3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家教学团队3个,省教学团队5个,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7个。
学校拥有省内唯一一家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建立了黑龙江省中药材GAP研究中心;为“省医药工业校企合作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与多家企业合作,成立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久久药业和黑龙江宝泉制药有限公司等校企联合的科技实业;建成了占地100万平方米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清河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并在黑龙江省14个市、县建成中药材GAP示范基地。
学校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历教育资格,是教育部首批批准招收来华留学生院校之一,已同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多所医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展了教育、医疗、科技合作与交流,目前学校长期国际合作项目140项,接受国外来访学者500多人,培养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5000多人。多次承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连续举办了十一届“中俄药学论坛”、二届中匈双边医药学术研讨会及首次中德睡眠研究学术讨论会,开办“龙江中医讲坛”。我校与英国伦敦南岸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联合在英国伦敦创办的世界首家中医孔子学院连续五次被评为“先进孔子学院”称号,2012年4月李长春出席我校中医孔子学院成立5周年庆典。2014年3月我校与美国中药联商会合作创办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美国分校正式成立,成为全球首个在海外开设中药学学士学位课程的机构。
学校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达2.27亿元,有超导核磁共振波谱仪、超高效液相质谱联用仪、电子显微镜(透射)、激光共聚焦扫描仪等一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学校图书馆藏书278万册,实现文献采集、借阅及检索自动化、网络化。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被确定为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分中心,实现了文献检索国际化。学校编辑出版的《中医药学报》、《中医药信息》、《针灸临床杂志》均为中国自然科学Ⅰ类期刊,均被收录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正在实施“优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支持优秀创新人才172名,即院士后备人选2名,优秀领军人才10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60名,优秀青年教师100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
学校秉承“勤奋、求真、博采、创新”的校训精神,以弘扬中医药精华,造福人类健康为己任,以大医精诚、止于至善为依归,为建设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国内一流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拼搏奋进!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要求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
5.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9:00-2016年10月5日11: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1/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报名。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5)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16年9月27日9:00-2016年10月5日16:00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现场确认
1.校本部: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6日8: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新教学楼102教室
2.佳木斯学院: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9日8: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学院人事科
3.第一临床医学院: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7日8: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第一临床医学院机关楼二楼会议室
4.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外语等级证书及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ljucm.net/)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ljucm.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1.校本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3031
电子信箱:rsc@hljucm.net
纪检电话:(0451)82193018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40
2.第一临床医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11401转5655
电子信箱:rsk5655@126.com
纪检电话:(0451)82111401转6420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0040
3.佳木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4)61039928785932
电子信箱:wlrskjms@163.com
纪检电话:(0454)6103991
通信地址:佳木斯市光华街39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4007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
附件【
附件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16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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