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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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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9 09:2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招考办研招处关于关于印发《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应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确保实现公平、公正、优质、高效地推荐优秀毕业生到本科院校学习深造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报名、推荐,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到本科院校深造学习。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努力创新的积极性,鼓励优秀高职专科生锐意进取,继续深造。从而促进学院深化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模式改革,增强质量意识,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院鄂佐星书记为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纪检部门、招生就业处和八系主任组成。主要工作任务为:动员、组织每一位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严格审核报考条件,认真、严肃做好公示、监督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中,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正式公布。
四、报考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专科)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报名考试者除外)。
2、在校学习期间,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学生,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两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
五、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系辅导员申请,辅导员对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后,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不超过下达的该专业核准的专升本人数比例,系里直接确认名单,并交招生就业处复审。
2、对具备基本条件的专业学生,如申请人数大于该专业核准的专升本人数,系里按学生在校三年成绩排序,并确认专升本学生名单,如学生成绩出现并列,系里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推荐条件,择优推荐。
3、以各系为单位,由辅导员指导报考学生填写《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并加以审核,审核合格后连同考生本人身份证,于 2017年10月24日交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将对考生进行身份证阅读器信息采集及报考信息录入工作。(注:因考生的自然信息栏由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身份证生成,且不能人工录入,如考生本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已消磁,招生就业处将不予办理专升本报名工作。)录入工作结束后将于  2017年11月1日向各系返还由系统打印生成的《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由考生本人核对其报考信息、本人签字确认,绝不允许他人代签。发现错误信息立即更正并确认签名,报考信息一经上报教育部学籍管理部门注册,不得更改。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发现错误信息的,后果自负。
六、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九时至3月31日上午九时。
2、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凭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填报本人志愿。
3、志愿设置和填报考生志愿表设置3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3个志愿。
七、录取
录取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14日。
八、工作要求
专升本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切身利益。各系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将专升本政策和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位考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有序、高效地完成专升本的各项工作。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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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处 新媒体传播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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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李  霖 郭俊鑫
后台技术及美工:蒋玉明  王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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