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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招考信息】2015年黑龙江大学、黑河学院等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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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6:2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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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学院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河学院坐落于黑龙江省黑河市,与俄罗斯远东第三大城市(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江相望,是中俄4300多公里边境线上我国境内第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院校,2006年4月被黑龙江省政府上划为省属院校。学校开设38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5个研究所。学校的俄语、绘画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1年,俄语、绘画、音乐学专业又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俄语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在全国20多个省市招生,目前在校生9499人;占地面积53.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665.8万。
  黑河学院以“明德、笃学、励志、求真”为校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工程”为抓手,以“高教强省”为目的,立足现实,放眼未来,依托地缘优势,与俄罗斯高校广泛开展合作办学,走出了一条边疆高校发展的特色之路。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黑河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
  (七)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校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9:00-2015年5月15日12: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的电子版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hxyrczp@163.com。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5年5月6日9:00-2015年5月15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在笔试前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校;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7. 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19日 9:00-16:00
  2.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三楼306室(黑河学院人事处)
  确认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③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0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六)考试办法
  1.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100分)+政策性加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河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校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录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院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落编手续。
  八、待遇
  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对录用的博士,学校将依据《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黑院政发(2014)207号]文件兑现引进待遇。
  九、几点说明
  1.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6)6841272 (0456)6842103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hhxyrczp@163.com;
  通信地址:黑河学院人事处人事科(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邮编:164300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6)6842287
  本公告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黑龙江大学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黑龙江大学2015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综合性大学,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办学70多年以来,黑龙江大学形成全国高校独树一帜的对俄办学特色。作为黑龙江省学科门类最全、专业覆盖最广、后发优势最强的综合性大学,若干学科已进入国内一流行列。目前,黑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全国排名第6位,哲学学科排名第10位,法学学科排名第21位,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排名第26位,化学学科排名第29位,学校连续多年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跨入重点大学行列。
  黑龙江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明显,共设有31个教学院部,拥有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1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78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2个,可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5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99个;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1个学科群、12个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拥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2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课程50门,国家级实验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6个,入选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34部,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俄学院被教育部列入全国17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之一。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二、招聘原则
  (一)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注重引进高职称、高成果、高学历的高水平、高质量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梯队建设有重要补充及支撑作用的优秀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条件
  招聘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应聘人员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或发展潜力大;工作作风及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崇高的学术道德。
  3、博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应为公办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应为公办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教师和科研人员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且岗位急需人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6、应聘人员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9:00至5月18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同时,应聘人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及博士后研究经历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r@hlju.edu.cn(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姓名); 或者将其复印件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至:黑龙江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主楼A座320室,邮编:150080)。
  3.注意事项:①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③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④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⑤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⑥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⑦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应聘者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审查时间:2015年5月11日9:00至5月18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职位,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5月22日8:30-11:30,13:30-17:00。
  2.确认地点:黑龙江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A座320室,电话86604922,86609903。
  3.确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大学2015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同时须将Word格式电子版和个人自制详细简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r@hlju.edu.cn。②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教师、科研岗位考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至5月31日;
  2.辅导员岗位考试时间:2015年6月6日至6月7日。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形式和内容:
  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或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其录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硕士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博士岗位加试一题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几点说明
  (一)2015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
  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报到证及本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通讯地址:中国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0451)86604922 李媛
  (0451)86609903 桂海英 姜学斌
  (0451)86608509 张宝艳
  电子邮件:hr@hlju.edu.cn
  学校网址:www.hlju.edu.cn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08305

哈尔滨医科大学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用人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哈尔滨医科大学简介
  哈尔滨医科大学创建于1926年,经过8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具有相当发展规模和鲜明办学特色的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拥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临床医学院等19个附属单位。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管理、药学、护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卫计委重点专业学科33个,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群)2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11个。学校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获南丁格尔奖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杰青”1人、“千人计划”专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1人、省“龙江学者”特聘教授3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3人,留学归国人员600余人。我校是国家首批举办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的医学院校,是国内首家通过全球医学教育质量认证试点性评估,并进入WHO/WFME阿维森纳世界医学教育院校名录的医学院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2015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
  (三) 应聘毕业生应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政治坚定,技术优良,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
  (四) 来我校应聘的毕业生,外语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五) 来我校应聘从事临床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六)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 来我校应聘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且必须有读博期间发表的第一作者SCI 收录文章(我校未要求SCI 收录文章的专业除外)。
  (八) 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九) 应聘附属一院岗位的博士毕业生要求第一学历本科必须哈医大或部属(含部属)以上院校,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十) 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日。
  (十一) 满足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1/index.jsp)、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hrbmu.edu.cn/)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受理和要求
  1. 网上报名及信息采集
  时间:2015年5月11日 8:00至5月15日 16:00。应聘毕业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后,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 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5年5月12日 9:00至5月16日 16:00。在此期间,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报名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务必与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说明理由。如对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解释仍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再组织进行。
  通过省人社厅网站报名资格审查后,请登录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信息采集。
  3. 组织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人员于2015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硕士研究生到哈尔滨医科大学校本部主楼人事处114办公室参加现场确认,博士研究生到应聘岗位所在院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提交的有关材料详见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所公布“哈尔滨医科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相关信息。
  六、考核时间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请关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
  七、考核办法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直接组织面试;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毕业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学校将统一从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
  八、公示考核
  经我校考核拟录取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校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则取消录用资格。
  九、试用期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思平、段孝建
  联系电话:0451-86661657
  电子信箱:hydxyzp@126.com
  十二、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电话:
  0451-86624134(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
  十三、本方案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首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首家通过教育部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单位,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黑龙江省中医药教育、科技、医疗及北药研发工作中心,国家培养中医药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下设12个学院、1个研究院、9个附属医院(2个直属医院)、26个教学医院和85个实习基地。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18个。学校是国家首批第二类特色专业(中医学)建设点和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中药学、药物制剂和针灸推拿学)建设点。中药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有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精品课程20门,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有28个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6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5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3人。
  临床医学院暨附属第一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全国爱婴医院、全国首家“放心药房”建设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优秀临床教学基地。
  针灸推拿学院暨附属第二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以中医针灸、推拿、康复为特色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是全国中医中风病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国家首批重点中医院(现代化中医医院)建设单位。
  佳木斯学院位于佳木斯市。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开设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学、中药制药3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学院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单位标兵、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身心;
  3.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要求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
  5. 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9:00-2015年5月25日12:00
  2.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com)。
  3.注意事项
  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1)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5)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15年5月7日9:00-2015年5月25日16:00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30日8: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
  校本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新教学楼102教室
  佳木斯学院:佳木斯学院行政办公楼五楼小会议室
  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一医院人事科
  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3.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见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5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
  (4)外语等级证书以及能反映应聘人员业绩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4.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ljucm.net/)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1.校本部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93031
  电子信箱:rsc@hljucm.net
  纪检电话:(0451)82193018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40
  2.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2111401转5655
  电子信箱:rsk5655@126.com
  纪检电话:(0451)82111401转6420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0040
  3.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093447
  电子信箱:renshike87093447@163.com
  纪检电话:(0451)87093469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11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0001
  4、佳木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4)6103992
  电子信箱:wlrskjms@163.com
  纪检电话:(0454) 6103991
  通信地址:佳木斯市光华街39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4007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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