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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公开招聘94人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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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11:0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1、报名方式: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注册申报。
  2、报名时间:
  教师类岗位(附件岗位表中岗位序号1-29)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4月10日;
  管理教辅类岗位(附件岗位表中岗位序号30-47)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4月5日;
  优秀人才及引进人才(附件岗位表中岗位序号48-73)招聘报名时间不限。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艺术创作(理论研究)或艺术实践材料电子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面试
  1、专业教师岗位和公共课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察应聘者专业水平,考试形式有现场演唱、现场演奏、论文水平评分等;
  (2)教学能力:考察应聘者试教水平,考试形式为现场教学;
  (3)综合素质: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仪表、言谈举止等,考试形式为考官围绕招聘岗位直接相关的方面进行提问。
  由于我院的表演专业的特殊性,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主要以面试为主。其中钢琴教师、钢琴艺术指导教师、演唱(美声)教师、演唱(民族声乐)教师四个岗位的所有应聘者均先参加初试(初试为专业能力测试),然后以1:5的比例参加复试(复试为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教案设计),若未达到1:5的比例,均可进入复试。其他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均参加笔试和面试。
  2、管理教辅类岗位的应聘者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辅导员岗位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1:8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均可进入面试。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评,考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抽签回答问题等。
  3、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均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中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仅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最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实践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或1:2(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特点确定)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到我院相应部门进行实践考察,部门单位实践考察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被考察人围绕“德、能、勤、绩、廉”做出书面鉴定。
  德­: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专业、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情况;
  勤­: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廉:遵纪守法和严格要求自己情况,有无违纪现象。
  实践考察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2、外调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实践考察的同时,我院将根据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组织外调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外调考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
  外调考察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五)体检
  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阶段。由我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邮编:430060,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杨老师,027-88067726,电子邮箱:wuyinzhaopin@163.com,QQ:164037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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