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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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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8 14:4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年黑龙江青冈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为满足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人才需求,进一步提高我县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根据《黑龙江省公立医院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意见》(黑人社发〔2015〕92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公开招聘技术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本次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招聘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西药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计算机和财会等专业技术人员48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2名,县中医医院26名。
  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额、招聘范围及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青冈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技术人员计划》(附件)。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1、参加招聘的人员身份必须是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第一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财会专业要求大专以上)。
  3、年龄要求:财会和计算机专业,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财会岗位报名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5、具备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21日。
  (二)报名地点: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经审核后提交报名表。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四)咨询电话:0455-3230052 0455-3230799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携带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青冈户籍人员),
  (三)毕业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免收报名费。
  (四)应聘人员为2016届毕业生的,除需携带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件外,报名时还需携带学校或院(系)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入学年份、所学专业及是否2016年毕业),以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报考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到相关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宣传;二是通过文件传输系统,下发招聘公告;三是通过电视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等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牵头,监察局、卫计局、人社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80%,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设置60分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含60分)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按“体操打分法”进行计分,现场公布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四)加分项目
  1、青冈籍应聘人员(含参加高考户籍为青冈籍的在校生),加5分。2016年3月1日以后由外地转入青冈户籍的应聘人员,不予加分。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加10分。
  3、有执业资质的加10分。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享受政策加分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总成绩加8分。
  5、应聘人员若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只可选择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应聘人员的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6、审查附加分所需材料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交,报名结束之后提交的不给予加分。
  (五)计算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附加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青冈电视台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一年。
  2、试用期内,由聘用单位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予以核发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为期两年聘任合同。聘任期内,聘用人员考取国家执业资质,经年度绩效考核称职以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与应聘者签订正式合同,并享受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条件人员待遇。3年内没有取得执业资质的,用人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3、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工作。录用的2016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上岗前需进行资格复审。2016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9月1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报到证。不能按时提供的,或学历、报名资料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三方协议》。审查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再上岗工作。
  4、因体检不合格或2016届毕业生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果招聘单位按计划名额招聘满后,落聘的考试合格者,根据本人意见,按成绩参加其他未完成招聘计划单位的录用。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青冈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高忠林、刘海陆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占威、田成同志担任,成员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青冈县人民医院
  青冈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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